混合丙丁烷MSDS

 

混合丙丁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混合丙丁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Petroleum gases,liquefied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产品代码:
电子邮件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应急咨询电话:
技术说明书编码:
推荐用途:主要用作石油化工原料,用于烃类裂解制乙烯或蒸气转化制合成气,可作为工业、民用、内燃机燃料。
限制用途:严禁在密闭空间使用,防止中毒或窒息。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物理和化学危险性:无色气体,有特殊臭味,极易燃,微溶于水
人体健康危害:吸入会中毒,皮肤接触有害
GHS危险性类别:易燃气体
GHS标签要素:象形图:
防范说明:远离火种、热源与易燃物
危险信息:易燃气体
警示词:警告
环境危害:无明显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极易燃
人员接触后主要症状:有特殊臭味;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
应急综述:设法切断泄漏源,对形成燃烧的的泄漏,以保护火焰伤害为主,避免容器过热造成超压爆炸。未控制火源火星,驱散和吸收气体为主。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混合物:混合物
化学名:混合丙丁烷
通用名:汽车用液化石油气
浓度范围:丙烷16~20%,丙烯6~11%,丁烷42~46%,丁烯5~6%
相对分子质量:74.44
CAS号:68476-85-7
相对分子量:58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急性和迟发效应、主要症状和健康危害:急性中毒: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方法和灭火剂:切断气源,如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移至空旷处。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燃烧性:极易燃
危险特性: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火焰、氧化剂、高热极易燃烧爆炸。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
灭火注意事项:切忌盲目扑灭火焰,在没有采取封堵措施的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火焰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物料,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环境保护措施: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毛毡构筑围堰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废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用的处置材料:转移的物料尽量收容,不能回收的的用焚烧法清除,物料回收的容器必须是压力容器。
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为避免泄漏区发生爆炸等次生危害,应切断火源,停止一切非防爆的电气作业,包括手机、车辆和铁质金属器具。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在装车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应与氧化剂、爆炸品等分储分运。现场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贮存于阴凉、通风良好之处,严禁烈日暴晒,夏季储罐应有降温装置。禁止明火、防止火星和禁止吸烟,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分储分运,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厂内储罐应有防雷。防静电装置。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美国TWA:未制定标准
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封,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应该佩带防毒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身体防护:穿工作服(防静电)。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和性状:无色气体
气味:可察觉的臭味
pH值:无
熔点:-182.5℃
初沸点(℃):-161.5℃
沸点(℃):-41℃。
沸程:低于40度
闪点(℃): -188。
爆炸上限%(V/V): 15。
爆炸下限%(V/V): 5.3
蒸气压:-74℃
蒸气密度:0.55
密度/相对密度:0.42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等溶剂。
n-辛醇/水分配系数:查无资料
自燃温度:查无资料
分解温度:查无资料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危险反应:不能反应
避免条件:高热,火源和不相容物质
不相容物质:氧化剂、爆炸品
危险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C50 LD50查无资料
皮肤刺激或腐蚀:中度刺激(兔)
眼睛刺激或腐蚀:家兔眼睛10mg,中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病症状或呼吸困难
生殖细胞突变性:查无资料
致癌性:查无资料
生殖毒性:查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查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查无资料
吸入危害: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查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查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积累性:查无资料
土壤的迁移性:查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残余废弃物:使用专门的器具进行焚烧发处置,含残余废弃物。
受污染容器及包装:充氮气置换至物料含量低于1%,并按照气瓶安全管理规程进行报废。
废弃注意事项:物质易燃易爆,要求使用适当器具燃烧完全,不许直接排放环境。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1070
联合国运输名称:石油气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2
包装组: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包装方法:耐压液化气罐车、钢瓶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物料应装入液化气储罐中,应设置在阴凉干燥处,不得靠近火源及热源,严禁烈日暴晒,夏季储罐应装有降温装置。装有物料的气瓶禁止铁路运输。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第2类易燃气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1、《危险化学品名录》
         2、《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部门:生产技术部
数据审核单位:生产管理部
修改说明:本安全技术说明书是根据当前最新标准资料编写的,随着技术的进步,本安全技术说明书将不断完善。
其他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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