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般 销 售 条 款

除书面形式另有规定外,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条款》)应适用于与浦汇能源相关联之客户的合作前提,以及销售并提供服务要约、报价和承诺。

一、使用和交付

1、除双方协商另行规定,浦汇将根据客户所下的订单供应气体。基于客户订单,浦汇将以适当的数量和周期交付气体,同时也将考虑客户的平均气体消耗速度和其容器及设备的储存能力。

2、浦汇将努力做到准时交付。一经客户确认,浦汇的交货单或收货单作为气体交付和气体数量的决定性证据。

3、若客户在任何时候预测其气体需求量将发生显著改变,应提前通知浦汇。

4、如果由于客户的行为或疏忽致使气体未能全部交付,该气体将被视为已经交付,同时浦汇可能会收取中断交付或部分交付的费用,以及交付前气体的储存费用。

5、根据客户预先的书面要求加之合理的通知,浦汇可以提供所供应气体的分析报告。

6、根据浦汇与客户之间的特殊安排,浦汇可向客户的自有容器充装气体,但前提是浦汇将在必要时根据浦汇程序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客户自有容器进行检查和测试。

7、若浦汇认为有关气体储存、搬运或处理设备不安全,浦汇可以暂停气体交付。

8、客户确认若其自行从浦汇场地提取装有浦汇气体的容器及设备,客户将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且客户有责任安全地进行搬运和运输并根据产品的危险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价格和付款

1、浦汇可能就安装、调试等不属于浦汇服务所包含的额外要求收取费用。

2、气体、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以及服务的价格应是供应时有效的价格。若任何时候浦汇的成本由于市场因素、政府行为或任何法律变更而改变,浦汇保留调整收费的权利。

3、浦汇可从其他供应商处购买相关气体。若供应商改变其出售给浦汇的气体价格,浦汇亦可做出相应的价格调整。

4、除非另行同意,客户应在交付或上门提货或提供服务时全额支付费用。

5、经浦汇同意,客户最迟可在浦汇发票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全额支付。浦汇通常在每个月的月底开具发票。

6、若任何款项逾期支付,浦汇保留停止供应气体或提供服务的权利。浦汇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贷款的基准利率,对逾期的款项收取利息,该利息一经要求立即支付。

7、除非另有约定,产品附加费应自下列日期起计付(以较早者为准)

1)上门提货或交付日期;或

2)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完成安装移交给客户以备调试之日。

8、当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为按月收费时,在容器及设备租用期间的产品附加费为每个公历月支付一次;当容器及设备为按年收费时,产品附加费是从容器及设备首次租用的公历月开始每12个月计付一次。

9、采用年付方式的客户增加租用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时,对于新增的浦汇容器及设备的产品附加费,客户可以:

1)始终按月付方式支付;或

2)立即采用年付方式,就起租之日至先前按年支付的容器及设备下一年费用到期的阶段,依据全年收费按比例支付。

10、若产品附加费未按时交付,一经浦汇发出正式要求,客户须立即归还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同时客户应按约定的费率支付应付的产品附加费直至容器及设备在清洁和可使用的状态下归还为止。

三、保证

1、浦汇保证在交付时气体符合产品规格中的描述,但浦汇不担保供应的气体适合客户使用或处理这种气体的预期目的。

2、若气体不符合规格,浦汇将选择替换不合格气体或将免收不合格气体的货款。

3、若气体有所遗失、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客户应在收货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浦汇提出;对于气体的欠货,客户应在收货日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浦汇提出;否则浦汇不承担责任。客户应保存上述气体和包装以便浦汇进行审核。

四、气体和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

1、基于合理的通知后,浦汇有权进入客户的场地以进行交付和维护工作。

2、浦汇将按照浦汇程序和现行的安全要求维护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若由于客户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浦汇提供的维护服务发生延迟,浦汇可以收取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3、若浦汇无法满足客户对气体的全部需求量,经浦汇事先书面同意,客户可(但仅可在浦汇恢复全部供应之前)自其他来源购买气体。浦汇对其他来源的供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客户应对上述供应导致的所有索赔、费用、开支或债务承担责任并做出赔偿。

4、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仅提供给客户单独使用,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始终为浦汇所有。客户不得重新充装该容器及设备,或将容器用作储存、运输浦汇气体以外的其它用途。

5、所有交付的气体在客户支付全额款项之前,浦汇保留产品的所有权。

6、自交付完成或客户自行提货时起,供应的气体以及相关的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的风险即转移到客户。

7、客户对于浦汇或其分包商带到客户场地的其他财产不应享有任何权利。

五、责任和义务

1、为使浦汇能够履行本《条款》的职责和权利,客户将允许浦汇充分、安全地无偿使用客户的场地、资料和设施(包括装载和卸载气体的人工、共用事业供应和电话线等)。

2、就安装或使用所有供应的气体、提供给客户的容器及设备或在客户场地完成的工作,客户应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并遵守所有法律规定;且客户有责任确保所有的工作和材料符合并遵守

1)行业标准;

2)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

3)浦汇提供的规格。

3、客户不得随意校准、修理或改装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不得涂改、去除或毁坏容器及设备上的识别标志或贴示。客户应确保浦汇容器及设备直至归还时一直保持清洁而且可使用的状态。若有丢失或损坏,客户应立即通知浦汇,浦汇保留收取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赔偿的权利。

4、客户对浦汇及其分包商留在客户场地上的财产负有安全保管责任。

5、客户负责其控制范围内的浦汇气体和财产所带来的健康或安全风险。客户必须保证使用、搬运、处理、储存或运输浦汇气体或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的人员已获得适当的培训和安全知识。

六、气体转售(如适用)

1、浦汇提供的气体可以被转售,但客户应当在转售前:

1)向浦汇证明(至浦汇满意的程度)其有能力安全地转售气体;同时,

2)客户将赔偿浦汇(至浦汇满意的程度)第三方就所述的气体瑕疵以及由此引起的伤害、损害、损失或支出向浦汇提出的索赔,除非气体瑕疵在浦汇供应气体时已证实确实存在。

2、客户应当全权负责提供气体转售相关的适当说明、警告和其它安全信息。

七、责任和例外

1、浦汇将就由于浦汇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承担责任。

2、浦汇对其违反《条款》或履行《条款》过程中的过失行为而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害或灭失承担责任。在该情况下,对于每个事件或由同一原因造成的每系列事件,浦汇承担的责任限额将不超过出售气体或提供服务的约定价格。

3、浦汇承担条款7中所列的责任。浦汇不对其他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损失、生产损失、利润损失、客户丢失、合同损失、商誉或声誉损失和其他后继性或间接性损失。

4、除法律禁止的除外事项,本《条款》排除所有由法规产生的并与气体供应和提供服务有关的担保和条件。

5、除非是由于浦汇的过失所引起,浦汇在客户场地发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索赔,客户应当向浦汇承担赔偿责任。

6、浦汇将按照现行法律,依据客户当时告知的事实和信息真诚给予客户技术指导。对于随后法律的更改而可能影响技术指导的结论或建议,或因客户当时无法提供必要的事实和信息而使技术指导发生偏差造成客户的任何损失损害,浦汇将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和终止

1、若一方变得资不抵债或已被指定接管人、管理人或进入清算(为重组或合并之目的进入清算的除外)或遭遇其所受管辖法律项下的任何类似行为或事件,另一方可经书面通知而立即终止本《条款》。

2、若客户未能支付任何到期款项或对本《条款》有实质性的违反,并且未能在浦汇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间内对违约进行纠正,浦汇可以:

1)终止本《条款》或其相关部分;或

2)中止履行全部或部分的义务,并在中止期间,可以终止本《条款》或其任何部分。

3、终止本《条款》应当无损于任何一方已有的权利。终止时,尚未偿清的应付款项客户应当立即偿还。

4、本《条款》中止或终止时,浦汇可以收回被租用的浦汇容器及设备。客户不可撤销地授权浦汇为此目的进入其场地。浦汇有权收取且客户应支付搬离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5、若由于浦汇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而阻止或延误浦汇正常履行本《条款》下的任何义务,在受此影响期间,浦汇将暂时中止履行相关义务。

九、知识产权和保密

1、浦汇保证其所售的符合浦汇标准的气体(但不包括对该气体适合任何使用目的的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任何第三方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的限制,客户将对以上保证未涉及的专利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负全部责任。

2、对于不论以何种介质保存,所有由浦汇为客户准备的图纸、规格、数据以及其他信息和文件,浦汇均保留其知识产权。本《条款》未授予客户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注册图案或其它知识产权项下的权利或特许。

3、就浦汇在任何时候提供给客户的所有信息或文件,除非得到浦汇事先的书面授权,在它们成为非客户过失而形成的公共信息前或客户从第三方处合法知悉之前,客户应进行保密,且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条款》以外的其它目的。

十、一般条款

1、向第三方提供气体若通过和客户做出安排,向第三方提供气体、浦汇提供的容器及设备或任何服务,客户须确保第三方同意接受本《条款》的约束,以避免未能履约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因客户不能完成本条款义务或第三方未能履行本《条款》下的相关义务而造成的后果(包括第三方索赔),客户需弥补浦汇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修订和弃权浦汇可对本《条款》进行修订或做出弃权。经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客户后,修订的条款即时生效。弃权需采取书面形式,并经浦汇正当授权代表签署方能生效。

3、可分割性若在任何法律下,本《条款》的任一条款变得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在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范围内应当被视为具有可分割性,本《条款》的剩余条款和该条款的剩余部分将继续完全有效。

4、完整协议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款》构成双方之间就浦汇供应气体或服务的完整和唯一协议,并替代双方先前以任何形式做出的交流。

5、争端解决

双方应首先努力通过其各自机构的高级人员友好协商解决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若在一方第一次要求进行该等协商之日后30日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获得解决,则对于因本合同项下的气体交易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应由浦汇公司所在地有关法院专属管辖,除非适用法律另有强制规定。诉讼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应由败诉方承担或另行由法院判决规定。除正在诉讼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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